專題
怎樣保護好“二次供水”用水安全
我們的水,為何令人憂心?我們的社會監管能力如何?我們的水質檢測報告能否實時知情通報?這些潛藏在“二次供水”背后的多個層次的問題牽動著每一個市民的心,也關系著市民健康幸福的生活。保護好居民用水安全,我們應該如何破題?
癥結
監督覆蓋率低 18人管全市人喝水大事
透析二次供水亂象背后的深層原因,有人將其歸結為“三宗罪”:監督覆蓋監管乏力、供水單位建設管理不達標、法規制度滯后。
監管上的乏力首先體現在人員配備。據介紹,目前,全海口市衛生監督員只有86人,與衛生部要求的1到1.5人每萬人的配備標準相差甚遠。全市共有生活飲用水與公共場所專(兼)職衛生監督員僅18人,負責全市3家自來水廠、218家自備供水單位、729家二次供水單位等衛生監督。甚至沒有按規定設置單獨的飲用水衛生監督科。
武漢市衛生監督局學校與生活飲用水監督管理科副科長楊來輝說,18個人要管全市百萬人口的喝水問題,難以做到全覆蓋。楊來輝說,飲用水衛生監督協管覆蓋率低是監管方面的一個大問題。因為人力、物力、財力等尚無明確的政策支持,要達到國家規定的到2013年底至少80%轄區開展飲用水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目標,存在一定的難度。現在,監測的覆蓋率也就是50%左右。在有限的人力情況下,只能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學校以及一些人口更密集的地方,其他的只能靠小區物業自律了。
監督不足有盲區 監管乏力處罰也乏力
監管涉及住建、水務等多部門,覆蓋不足必然導致盲區產生。
根據《湖北省城鎮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二次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的蓄水設備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按照正常的管理監督模式,小區所在物業每年要請專業清潔公司,對小區蓄水池進行兩次清洗,并做好二次供水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水池清洗完畢后,需要請專業的水質檢驗機構對小區二次供水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物業要張貼通知告知小區業主,同時存檔,方便衛生監督部門的檢查。衛生監督部門在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不符合規范的,可下發監督處理意見,并作出相關處罰。 然而這看似嚴密的“監督”路徑里,卻有著諸多“漏洞”,導致二次供水監管存在大量“盲區”。
武漢市住建局物業處處長張利民說,物業在日常小區的管護過程中負責小區內秩序、設備等的維護工作,其中包括對小區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以保證為小區業主提供干凈的飲用水。但住建部門卻沒有職能專門針對二次供水進行審查,因此需要衛生部門提出,他們才能配合工作。
當小區物業不自律不送檢時,衛生監督部門應其作出處罰。然而令人尷尬的是,由于監管覆蓋不足,他們根本無法對市內二次供水單位的違規行為進行全部監督。
這種監管的乏力,還體現在處罰的力度上。在現實的情況中,“非法供水”的情況比比皆是。
設施建設“先天不足” 衛生部門對此無監督權
供水單位建設、管理不達標是導致二次供水出現水質安全問題的直接原因。近年來的執法檢查發現,二次供水設施問題多多。比如:地下蓄水池大都采用混凝土建造,經浸泡可增大水的硬度和pH值,并且還有鋇、鉻、鎳等金屬滲出,造成水質污染等等。楊來輝介紹,由于衛生部門沒有介入前期工程驗收階段,對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規劃沒有監督權,因此造成了“先天不足”。
楊來輝介紹,從長遠來看,監管法律的滯后也是目前二次供水在管理上遇到的大問題。他說,《武漢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于1999年5月12日經武漢市人民政府3號令發布實施,2002年修訂,執行至今已有10年。隨著國家公共衛生體制的改革和工作職能的調整,規章中有些條款已不適應當前的發展,“里面提到的很多部門,如今都已經做了調整,不存在了。”已經頒布實施的《武漢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關于二次供水的有關規定沒有細化,辦法提到二次供水涉及住建、水務等部門,然而由于沒有明確“分工”,導致操作困難。此外,對于二次供水產權單位約束不強,且無相關的處罰條款,給監督執法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也使得海口二次供水的管理難以落實到位,產生的問題越來越多,嚴重阻礙了監督工作更好的開展。
公眾不知水質情況 疾控部門檢測能力有限
作為用水者, 你知道自家小區水質如何嗎?你知道通過什么渠道去了解小區的水質嗎?大多數受訪者對水質檢測知之甚少,即便有愿意去了解的,也面臨著現實障礙,高額的檢測費用便是其一。海口市疾控中心可對飲用水進行檢測,目前具備檢測能力達到40多項指標。武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會主席陸吉國表示,常規的水質檢測一般包括20多項,如色度、渾濁度、肉眼可見物等等,做一次費用大約600—700元。
采訪中,許多普通住戶表示,一般情況下,他們很難自掏腰包去送檢,除非等到問題出現。“飲水安全是一個慢性滲透的問題,一發現就已經晚了。”
依據規定,國家衛生部根據飲用水的水質設定一個標準,要求省級疾控中心包括省會市疾控中心,必須具備106項的檢測能力。武漢市疾控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就目前檢測能力發現,武漢大部分水質是合格的。但要依照國家要求開展飲用水106項指標檢測的話,檢測設備目前不足,技術人員也需要經過培訓。 相關負責人透露,由于實驗室人力、物力有限,真要海口所有的二次供水單位都做到送檢、并按照規定進行水質檢測,“我們也忙不過來!”另一方面,作為小區業主,許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存在“二次供水”,這也就從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對“二次供水”的監督作用。
破解
建議設立政府專項經費
建立二次供水設施檔案
如何破解“二次供水”監管乏力? 有關人士建議,設立政府專項經費,通過自來水給水企業直管到戶等多種途徑,解決破產企業、無人管理或產權不清的供水單位衛生管理問題,從根本上改善破產單位的供水衛生狀況。“把水務集團對水質的保證延伸到業主家門口,切實做到抄表到戶。”該負責人說,對一些小區二次供水設施老化的維修處理,應由政府設立供水清洗消毒專項基金,使供水衛生保障成為全民的社會福利事業,解決一些單位因無清洗經費無法安全供水的問題。
在目前這個局勢下,應立即著手摸底調查,建立武漢市二次供水設施檔案庫。政府要根據有關規定,責成有關部門對武漢的二次供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清理統計,對每個水箱、水池按區域實行統一編號,建立檔案,所有二次供水管理和使用單位都必須檢查驗收合格后發合法衛生許可證,為今后科學、規范的管理打下基礎。在做好調查摸底、清理統計的同時,要在廣大市民中普及二次供水知識,大力宣傳二次供水水質受污染的危害性和水池清洗、消毒的必要性,使加強二次供水管理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該負責人建議盡快修訂《武漢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監督管理辦法》。強調在二次供水管理中充分發揮社區的功能作用,將對本社區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納入該社區的管理職責范疇,對不依法管理的二次供水單位,社區有督促、舉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現行供水管理體制也要相應修改。一是將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加壓供水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總體規劃,逐步取消城市內自建集中式供水,新建住宅小區均應使用市政供水。二是安排專項建設資金或房改資金,有計劃有重點地逐年改造海口不達標的二次加壓供水設施,消除飲水污染隱患。三是本著誰付費誰受益的原則,將二次加壓供水的運行、管理成本費用納入水費中或單獨設立收費項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二次加壓供水納入良性軌道,健康發展。
據了解,目前武漢市共有大約5000家供水單位,但其中完成辦理了“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的供水單位卻不足500家。據海口市衛生監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相關規定,沒有辦理該證件供水,根據情節嚴重高可罰款5000元,情節輕微且未造成影響的罰款數額則為20到1000元。
“有人說我們罰得太輕了,但是《湖北省城鎮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規定》沒有明確的處罰標準,因此只能按照行政處罰相關規定處理。”市民認為,這樣的處罰力度很難起到震懾的作用。